本报讯(记者 窦红梅)创业板公司新增再融资机制。昨天晚上,证监会发布29号公告称,今后,符合规定的创业板公司,可依照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此前,创业板上市公司IPO中超募资金现象已经较多,为何还允许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创业板初期发行市盈率高企的状况已得到大幅修正。2011年以来,创业板发行市盈率呈明显下降趋势,2010年第4季度,创业板平均发行市盈率为90.56倍,2011年前3个季度平均发行市盈率分别为66.90倍、44.18倍和39.91倍,最低为18.12倍。 据介绍,伴随着创业板新股定价理性回归,募集资金较多的情况也有所改变,部分公司出现了资金募集不足的现象。因此,允许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将有利于完善创业板市场的融资制度体系,满足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据了解,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得进行公开转让,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有计划为这类债券提供一定的转让服务。
时间: 2024-10-01 09: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