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中国博客用户数量突破1亿大关 2008年7月2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2.53亿,超过美国居全球首位。报告显示,目前我国拥有个人博客或个人空间的网民比例达到42.3%,用户规模达到1.07亿人。数据显示,半年内更新过博客或个人空间的网民比例为28%,半年内更新过的用户规模超过7000万人,半年更新用户增长率高达43.7%。
博客井喷:我们正在迎来一个“人人传播”的时代
博客,英文blog(Weblog)的译名,即"网络日志"。一个博客(blog)就是一个网页,它通常是由简短且经常更新的Post(提交)所构成,这些提交的文章按照年份和日期排列。写blog的人Blogger有时也被习惯地称为博客。博客是继Email、BBS、ICQ之后出现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
作为Web1.0到Web2.0转变应用之一的博客,从模式上完成了由单纯的“读”向“写”、“共同建设”;由被动地接收信息向主动创造互联网信息的发展。博客本身成为一种个人在网络上的门户,成为个人与他人信息交流的纽带。而恰恰是这个一向只是少数人写给少数人看的网络领域,正在从寡众走向大众。博客已经不仅仅是一种网络现象,从深层意义上说更成为了一种社会文化的诠释。未来的网络,甚至将可能成为一个基于博客的网络社会。中文博客兴起以来,从木子美到流氓燕,自竹影青瞳到芙蓉姐姐,网络时代的草根以让人瞠目的方式,以博客来出尽风头。从余秋雨到余华,自徐静蕾到韩寒,被商家请去吃肉喝汤的各界明星也竞相追逐这一时尚,用博客来汇聚人气。如果说2005年是中国博客的“元年”,那么之后至今的几年则当之无愧是中国博客的“井喷年”。中国正在以一种无以伦比的速度将几年前尚属前卫的新鲜事物演变为轰轰烈烈的全民运动。全民皆博,人人传播——已经成为了现实。
自由向左:博客,想说爱你不容易
博客作为新生的网络交流方式以其无疆界的自由空间给了无数人实现梦想,自由飞翔的机会和舞台。任何人只要有一台电脑就可以开一个博客、做一名新闻人,报道某些主流媒体忽略的事件,或者撰写文章评论表达自己的立场主张。博客是无数草根的世界,一个个鲜明的灵魂与智慧结晶,在博客中不断闪现。在网上以一人之力,一家之言引来百万人追访,造成巨大影响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博客做为普通人喉舌,最大限度发挥了“平等和分享”的网络自由精神。但是当博客肆无忌惮、毫不掩饰地在大众面前喧闹起来的时候,当千万网民共同“博”起一场狂欢的时候,接踵而来的问题也使得博客乱了方寸。由于进入博客的门槛几乎为零,彻底颠覆互联网既有模式的博客,在广泛普及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弊病,与传统的网站、BBS一样将不可避免一场失控的危机。
由于目前大多数网民采取匿名注册写作,虽然多数博客主要是记录个人心情和生活,但确有一批网民,借助不负责任地揭露他人隐私,煽风点火、到处造谣等方式在博客在网络上掀起波澜。这些博客以玩家的心态,戴着令人生厌的虚拟面具在网海浮浮沉沉,随意攻击别人的自由天堂,肆无忌惮地利用博客诋毁、谩骂而不知脸红为何物。博客让个人的话语权被夸张到了极致,让某些人发表了恶意言论却可以不负责任地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传统的网络信息菁华日渐淡出于人们的视野,博客中的声色犬马却滋长了人们的安罔情绪。博客自律与道德面临着严重的考验!
新浪博客表示,“博客主要是靠个人维护,我们设置了删除和关闭评论的功能,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操作。”。最早将博客引入中国互联网的博客网董事长方兴东建议,推行固定IP地址登录的博客“准实名制”办法,力争将博客实名制作为网络实名制的一次试航。2006年5月初,由主要博客托管网站、专家和网友共同起草的《博客公约》正式出台。这份公约明确了博客作者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博客托管网站及网民一直在倡导和呼吁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但是笔者认为最根本有效的解决方法还是要靠网民形成对“自由”的清醒认识。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介绍说,一些人钟情于网络,是因为他们在网上感受到了一种没有限制、缺少问责与监督的自由。IT评论者张栋伟认为,博客作为和BBS本质相同的个人言论中心,满足了自己便利地宣讲自己观点的需要,且不需要审查即可发布,仅仅通过个人推荐传播即可建立读者群体,形成媒体效应。而这些丑恶的博客现象的产生也正是由于对“自由”的一种曲解。只有在真正理解“自由”的含义之后,博客才会有一个良性的发展空间。
自律向右:首例博客案判决,博客还能“横行”多远?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在中国博客网一个网页上发现一篇名为《烂人烂教材》的博客日志,在日志里自己被博客主人“K007”进行了指名道姓的辱骂,诸如什么“猥琐人”、“流氓”、“烂人烂教材”等。此后经了解,“K007”为他的一名学生。这篇日志在网页上保留了两个多月。陈堂发将中国博客网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等1万余元。后因被告主体不适格,陈堂发撤诉后,将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网络自由不等同于放任,随心所欲不等于放弃自律。传统的社会秩序已经开始在博客的新兴技术挑战下部分陷入无序的混乱状态。博客应该写什么?可以写什么?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自己的一家之言,如果给他人带来负面影响是否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类似的争议和其所适用的法律讨论一直都没有停息。比如最近的肖琼“性交易”事件,比如博客转载他人文章引起版权争议问题。大多数普通网民对在博客发表言论需要注意的法律常识和承担的责任也是一知半解,对于这些在网上肆意进行人身攻击甚至恐吓、威胁他人的行为,现行的网络管理条例中尚无明确的界定标准和处理办法。可以说中国的博客普法这方面一直是个空白。
“中国博客第一案”的判决告诉我们,博客日志中如含有危害国家、损害社会或他人合法利益的内容,就是一种传输有害信息的行为,有关机关和个人可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博客日志制作者和博客网站托管商的法律责任。博客并不是肆无忌惮的自由天堂,首例博客案的判决为今后遇到类似纠纷在法庭上有法可依,有例可循打开了一扇窗户,预示博客正在走向更加规范的时代。
自由像疯长的花朵,自律就是篱笆,而美就是在两者的完美协调中产生的。之于博客实在是一个恰如其分的比喻。自由化发展的博客,呼唤一场真正的自律和法制规范的革命。博客虚拟性的建构是有条件的,在博客的世界里或许可以穿越道德的界限自由驰骋,但绝不可以突破自律和法律的底线。
博客的自由度有多少,自律能否形成并得到维护,是博客自己选择的结果。自由向左,自律向右。博客将会作何发展,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