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并从2011年2月1日,也就是明天开始正式实施。在使用发票方面有哪些新规定需要消费者和商家注意,我们来连线中央台记者孙莹。 主持人:近年来,假发票可以说无孔不入,新《发票管理办法》对此是如何防范的? 记者:为防止假发票的制作、扩散和使用,在《发票管理办法》中新规定“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不得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发票的,不得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和运输;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并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同时还简化了发票领购程序,从正面引导纳税人合法使用发票,拒用假发票。 主持人:以前,如果商家被发现有使用假发票的行为,会被税务机关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所以有很多商家是怀着侥幸心理,或者说不在乎罚款,继续使用。对这样的现象,新《发票管理办法》如何应对? 记者:没错,之所以不在乎罚款,是因为违法成本很低,目前是加大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虚开、伪造发票等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提高到50万元,这是原来处罚上限的10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与虚开发票行为负同样的法律责任;还有一条比较严厉的,就是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两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我想,上了这个黑名单,被公布出来的话,一些商业伙伴会因为违法者诚信度的降低,而放弃合作。 主持人:如何有效防范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记者:《发票管理办法》对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作了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并增加规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如推广税控装置和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等有效防范虚开发票行为。 (责任编辑:梁靖雪)
时间: 2024-09-19 23: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