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从证监会获悉,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0年7月26日召开2010年第112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同日召开2010年第113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发行申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0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6.44亿元。本次拟发行不超过61亿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5.43%;不超过70亿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17.31%。本次发行须在得到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制造和销售汽车子午线轮胎活络模具、轮胎二半模具及轮胎成型设备等。0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306.95万元。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5亿元(含3.5亿元)可转债,债券期限为5年。
时间: 2024-09-30 21: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