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第四批第三方支付牌照,企业名单包括苏宁易付宝在内的95家企业。在第四批获得牌照的业务类型中,甚至还出现了“数字电视支付”这样的业务。
至此,国内绝大部分专业支付企业和电子商务巨头附加的支付机构都获得了支付牌照。
此前,对于第三方支付,业界有两方面顾虑。一是怕第三方支付的金融性质和高效率削弱或者威胁银行的生存。与第三方支付密切相关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单管理办法”)对支付机构的收单提出了更高的门槛和更严格的要求,并且监管银行随时有能力切断线上线下业务互通的可能性。
二是担心牌照发放呈现僧多粥少的局面,害怕获得牌照者含金量遥遥领先,而未获牌照者哀鸿遍野,甚至某些辛辛苦苦耕耘的先行者可能因为专业性过于集中导致规模不大等等问题被拒之门外。现在来看,央行此前关于不明确限制牌照数量的说法是信得过的,在笔者看来,这是一种非常正确的监管态度,避免了在这个崭新的行业滋生寻租空间和不正当竞争。
如果将第三方支付的准入限制得非常苛刻而困难,不愿意将已经成长起来的支付企业合法“收编”;那么,自然而然,很多的支付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下属的支付机构就会开展“体外循环”。
谁都知道,第三方支付的兴起源于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并且为电子商务在中国的普及立下了汗马功劳。过多的监管,或者说过于细化的监管,尤其是在其他行业常见的对准入数量(而不是以企业能力为准入门槛)的约束,会制造相当多的寻租空间。
因为强化的监管会限制企业赢利的方式方法,让有关系、有后台的人比其他竞争者更容易获得经营权利,反过来使本来非赢利的审批和牌照变得非常值钱。如果施诸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支付服务的供给越来越少、越来越差,间接约束甚至扼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例如移动支付领域,如果牌照不发给运营商,银行又缺乏这方面的技术实力,那么相应的设施建设和技术配套便无法开展,这种快捷、高效的手段便会长期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对苏宁这样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而言,如果其自身配套的支付不被允许,而必须外包给支付宝的话,那对其竞争力的影响将非常显著,毕竟支付宝在其直接竞争对手淘宝的旗下。
正确的监管措施带来产业的蓬勃发展。在欧美双双陷入困顿的大背景下,4万亿、“小4万亿”,中国一次又一次地发动大规模投资,一方面纡困全球经济,另一方面维持自身经济增长。但众所周知的是,投资拉动在相当程度上是饮鸩止渴,而消费拉动才是复苏的王道。
牌照的顺利普发,带来整个第三方支付产业的蓬勃发展,能够极大地促进消费者的购买投入,它既可以是传统储蓄的数字化支出,也可以是信用卡式的虚拟货币应用,而后者的价值更大一些。电子商务是超越传统渠道的跨空间交易,而第三方支付则是与之配套的跨时间交换。这种交换实际上是一种简单而又快捷的消费借贷,相当于面向私人消费品的微型金融租赁。
近日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表明,去年全国的第三方支付总额高达1610亿元,并且连续5年增长幅度超过100%.电子商务的去渠道化带来了消费者利益的增加,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第三方支付的虚拟化货币又进一步提供了消费的快捷手段,增强了货币的流动性。两者的联合作用使得私人借贷和消费增长大大加强,从而刺激实体经济的发展和复苏。
站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由此诱发的国内制造业危机这个角度来说,与投资拉动和财政扩张这些“猛药”相比,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增强流动性的货币手段,无疑是更温和、无害的一剂“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