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消息,针对腾讯诉360案延期开庭一事,360公司在今日作出的说明中表示,双方提交的证据中均有无法当庭核实的材料,而法院决定延长本案的举证期限,“在民事审判案件中是正常的司法程序”。 以下是360公司关于腾讯诉360案延期开庭的说明: 近日,有多家媒体援引腾讯公司官方说法,称腾讯诉360案延期开庭是因“360方面举证困难”。对于腾讯公司的说法,360公司澄清如下: 2010年11月22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主持本案第一次证据交换。腾讯公司当庭提交了7份证据;360当庭提交了4份证据。双方的证据中均有“经公证的视频资料”和“软件程序”等无法当庭核实的证据材料。鉴于双方有权根据对方的新证据进一步补充证据,同时审判庭也需要时间研究这些证据。并且,由于双方在本案中均主要采取公证取证方式,而公证处一般需要10到15天时间出具公证书。因此,11月24日下午,朝阳区法院决定延长本案的举证期限,并取消了原定于25日上午的庭审,开庭时间待定。这在民事审判案件中是正常的司法程序。 让我们实事求是。 360公司 2010年11月26日
时间: 2024-09-18 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