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百度遭遇“黑广告”门风波未平,似乎在一夜之间,互联网巨头腾讯和社区新贵51成了怒目相向的冤家,行内再次掀起巨大风波。口水、官司、声明,所有这一切搅动了原本愁云惨淡、备受裁员、寒冬等折磨的中国互联网。
至于谁是谁非,笔者不敢评论,我们得尊重法律,自然由法官去裁定;不过,据说腾讯对于官司胜算在握是坚信对方犯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罪”。笔者做了查实,此前法官使用此罪对嫌疑人进行量刑的并不多,人们感觉此举离现实生活实在太遥远,但是,笔者却另有一番看法。
参考有关文献,在我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分为基本罪和派生的重罪两个构成类型。腾讯方面曾经表示,彩虹QQ曾操纵用户电脑发送大量信息包,其行为和蠕虫病毒非常类似,严重干扰QQ用户间的正常交流。此举多少也有疑似之处,然而,笔者发现,在目前发达的互联网世界里面,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远非仅此一举。
公安部不久前发布的《2008年全国信息网络安全状况暨计算机病毒疫情调查报告》显示,在网络发生安全事件的类型中,感染计算机病毒、蠕虫和木马程序依然十分突出,占72%。另一个新的安全隐患“被动泄密”,正在侵蚀着计算机网络。换而言之,由于计算机病毒给整个互联网络系统带来的侵害已经成为一大害。
自从1988年莫里斯蠕虫病毒出现直到2007年,据说全球截获的电脑病毒总数有百万个;来自瑞星最新公布的数据,目前每天截获的新病毒数量就高达8-10万个,仅2008年上半年瑞星全球反病毒监测网就发现了近156万个病毒,其中大部分是木马病毒。电子邮件带毒、即时通信工具带毒、网上下载的电影和MP3带毒、网页上被植入木马……可以说,只要电脑接入互联网,就会立刻面临木马病毒的包围。但是电脑用户不是专业安全人士,在感染了木马病毒后,大部分的用户根本没有感觉,也不懂得如何通过检查注册表、可疑进程等信息进行分析并上报。
在业内,被黑客控制的计算机就叫“肉鸡”,任何一台电脑都可能成为“肉鸡”。对于黑客而言,“肉鸡”是没有秘密可言的,所有信息文件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调看。这样一只“肉鸡”,如今在网上的叫卖价只有0.1元,由于价格低廉,“肉鸡”一般都是成千上万台批发买卖。而更为可笑的是,最近利用“微软黑屏正版验证”传播变种灰鸽子新病毒,就是让用户电脑成为被远程控制的“肉鸡”,而我们大多中国网民却还在天真地讨论微软黑屏是否合理,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砧板上的“肉鸡”--任人宰割。
可喜的,近年网络安全市场开始热炒“云安全”概念如火如荼,各杀毒厂商也纷纷拿出自己的“云安全”和相关技术落实自己的产品。有厂商提出了全民防御,绝杀木马的目标,来破解电脑用户的痛苦和安全厂商的困境。
盗号木马数量持续猛增,新变种层出不穷,网络安全形势非常的严峻。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目前流行的各种热门网站、客户端软件和浏览器,都存在着众多漏洞和安全薄弱点,使得用户遭到攻击的渠道暴增;而且,随着黑客-病毒产业链臻于完善,支撑互联网发展的多种商业模式都遭到了盗号木马、木马点击器的侵袭,使得用户对于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网游产业的安全信心遭到打击。
来自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和瑞星的数据显示,中国上网电脑的中毒率也由2001年的73%,上升到去年的91.47%;2008年1月至10月,全国有8100多万台电脑(包含企业用户)曾经被病毒感染,其中通过网页挂马方式被感染的超过90%。当前病毒出现工具化和自动化生成等最新特征,同时呈现隐蔽性、抗杀性、针对性的特点,未知病毒和新病毒让用户防不胜防。这两年,“网游大盗”、“熊猫烧香”、“德芙”、“QQ木马”、“僵尸木马”等入侵用户电脑,盗取密码账号、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网络财产甚至国家机密等,就是典型的例子。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整个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和公私的直接权益。
细看上述数据,笔者得感谢51,笔者也有理由相信,如果这场定义为“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罪”是非之争,对于我国司法以及网民虚拟维权的进步,绝对是精彩的典范;我们每个网民几乎都遭遇了病毒等方式的侵害,却有几个人已经站起来对侵害说不?这正是本文所希望引发大众思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