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促进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在满足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以及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可以发挥独特功能和作用。
但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属金融,同样具有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规范从业机构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就应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和业界关切,深入研究在新 的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条件下,如何将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与完善金融监管协同推进,引导、促进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业态健康发展。
就《指导意见》在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
一是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二是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三是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四是相关政府部门要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五是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六是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
《指导意见》还规定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应当遵守的基本业务规则。与此同时,对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也提出了要求,包括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 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健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反洗钱义务,并协助公安和司法机关防范和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等。
原文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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