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沉迷于网络赌博,一年半间,公司财务科长利用职务便利,以提取保险柜现金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先后数十次侵吞公司资金,累计高达540多万元。近日,该财务科长李某明被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提起了公诉。
李某明从某财经大学毕业后应聘到广州某商贸物流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因表现优秀于2010年3月份被公司提拔为财务科长。2011年初李某明迷恋上网络赌球,在花光自己的工资后,李某明多次私自提走保险柜内现金用于赌博。据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间,李某明共提走了公司现金30余万元。
输光了保险柜内的现金,李某明又打起了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的主意。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间,李某明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先后65次将公司近510万元转入其个人账户,再转至赌博网站下赌注。直至2012年7月,公司领导发现财务异常而案发。
归案后,李某明对其侵占公司资金用于赌博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归还12万余元。然而,赌博输去的500多万元已无法追回,造成了公司的巨大损失。根据刑法第271条之规定,等待李某明的将是5年以上的牢狱之灾。(记者/赵杨通讯员/崔杰锋)
编辑:温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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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1-09 04: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