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继有淘宝商家反映收到了来自淘宝的投诉通知,称其在网上发布的商品信息侵犯了香奈儿公司的商标权。“我只是在商品标题中标称"仿香奈儿",这也算侵犯商标权吗?另外,投诉者并不是香奈儿公司,而是广州的一家公司,它有权投诉吗?”一位被投诉的商家对笔者说。
标称仿香奈儿被投诉
两位被投诉的淘宝商家告诉笔者,不久前淘宝网以站内信函的形式发给他们一封“知识产权投诉重要通知”,称该网站接到广州贞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投诉,称商家发布的部分商品信息侵犯了法国香奈儿公司的商标权。
经营自制饰品的淘宝店主陈小姐对记者说,其在网上展示的商品上并没有使用香奈儿的图标,只是在商品标题中使用了"香奈儿风"的文字。“难道说自己的商品有些像香奈儿产品的风格,也算侵犯它的商标权吗?”陈小姐不解地说。
随后,笔者询问了4家在商品标题中使用了“香奈儿”字样的淘宝商家,其中有的标称“香奈儿风”,有的标称“仿香奈儿”,这些商家均表示近期也都接到了类似的投诉通知。
利用他人商标宣传侵权
针对上述商家的疑问,笔者日前拨打了广州贞观知识产权公司的电话进行了咨询,其工作人员冯小姐告诉笔者,该公司受法国香奈儿公司的委托,自2007年开始与淘宝网合作开展知识产权维权行动。记者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该公司近年来已获8家国际知名品牌的授权在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业务。
针对如何判定淘宝网商家商品标题侵权的问题,广州贞观知识产权公司法律顾问舒东表示,《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只要其在信息中使用了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如“香奈儿风”中的“香奈儿”即为权利人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标识,就属于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一种商业性使用,即构成侵权。
据了解,法国香奈儿公司先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香奈儿、CHANEL、COCO等一系列商标。
标题傍名牌乱象泛滥
2011年,淘宝网发布的打假维权报告显示,淘宝网受理投诉并处理的侵权商品信息超过870万条。尽管如此,知名商标名称被盗用的侵权乱象仍然泛滥。
以另一个国际奢侈品牌卡地亚为例,笔者在淘宝网上输入关键词“卡地亚”进行搜索,出现在首页主要位置的商品共有44款,商品标题中有的标称“卡地亚风”,有的标称“仿卡地亚”,售价均为18元至278元不等,与卡地亚正品配饰的售价相差甚远。
一家购物网站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除国际奢侈品牌外,国内知名商标名称同样也经常被盗用。商品标题中傍知名品牌,可以有效提高搜索率和曝光度,从而提高网店顾客的进店率。即使被投诉了,商家也有自己的解决办法,如收到投诉通知后,便把被投诉的商品下架,接着上一些名称不同的“新品”,这样既不会被购物网站扣分,也不会影响商品的销售。
完善相关法律是关键
淘宝网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淘宝网无权阻止商家发布相关商品信息,“商品是否侵犯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这个由权利人来判断,只要权利人投诉,我们就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投诉进行处理”。
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淘宝虽然没有事先审核商品信息的法律义务,但《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其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被侵权人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赵占领表示,一方面一些网络商家为了扩大销售,在宣传商品过程中存在傍名牌的冲动,另一方面,一些网络交易平台对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疏于审核且缺乏严格的处罚措施,这两方面的因素导致上述乱象泛滥。他建议,首先应完善《侵权责任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进一步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应知”的判断标准,并要求其承担更多的审核责任。其次,政府监管部门需采取更有效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网上商标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