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王女士一个粗心大意,把3万元钱转到了别人的账号,偏偏又联系不到对方,想通过银行或者警方与对方联系上,但均被拒绝。本是急用的看病钱,却误转他人手中,可把王女士一家急坏了。(10月21日人民网(603000,股吧))
按照规定,银行的确没有权力冻结储户的账号,也没有权力透露储户的信息。银行拒绝王女士的请求,并建议她到">公安机关开具公函的作法并无不妥。而公安机关只能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王女士自己转错账显然不属于刑事案件,派出所的答复似乎也有道理。
当然,王女士可以求助的还有法院。但律师说了,虽然从法理上讲这很清楚,对方是不当得利,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返还。但法院立案要有被告的具体姓名、单位地址或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至此,问题又回到了起点,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连环套”。
要是王女士关心时事并有点娱乐精神,此时心里肯定有一句话会油然而生:“元芳,你怎么看?”难道,普通储户不小心转错个账,发现以后想要回来居然比狄人杰破案还难,也得问问李元芳吗?
当然不是。其实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王女士的愿望完全可以满足。比如一直宣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公安机关,本身就负有“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的职责。虽然王女士的请求不够立案条件,也应该为王女士提供必要的协助,挽回王女士的损失。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是,公安机关从银行调取对方的个人信息并同其取得联系。这样,既可以转达王女士的诉求,又不存在个人信息泄密的问题。
在网上银行的使用越来越普及的今天,类似王女士这样的事情肯定会越来越多,每个部门都“按规定办事”,让储户急得团团转,这没有道理。当我们面临这样的困难的时候,不应该去问李元芳,而是应该去找银行和公安机关。如果储户转错了钱却没有要回来的途径,这背后不会有李元芳嘴里的“蹊跷”或“天大的秘密”,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有关部门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