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4岁的朱老伯花1元钱“秒杀”了一个海南游,结果折腾大半年,海南还是没能去成。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团购网站主办方上海途代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途代代公司”)构成违约,判赔1000元,同时驳回了朱老伯的其余诉讼请求。
【事件经过】
朱老伯家住闵行,尽管年过花甲退休在家,却是一位资深的“网购达人”。2011年5月18日,“团程网”又推出了1元“秒杀”“海南五日地接游”的活动。据朱老伯介绍,“广告里讲,这个产品的原价是1000元,5月28日成行,不包括往返机票,但包含当地的吃住行游和景点第一门票,住的是四星级酒店。”随即,朱老伯马上“秒杀”成功,并通过支付宝付款成功。合同上约定,下单成功后3天内与途代代公司指定的旅行社预约,签订合同。第二天,朱老伯就打通了电话,跑到指定旅游公司在中山公园的门店,希望第一时间把事情敲定。
“到旅行社,对方就要我买其他产品,也就是来回的飞机票。”朱老伯说,“我提出来自己通过别的途径买机票,结果对方就不肯跟我签合同。”在和途代代公司沟通后,结果还是一样:要么买指定旅行社的机票,要么不去。
途代代公司不履行合同,朱老伯非常胸闷,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调解,双方在5月27日约定,途代代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前按照原条件履行合同,并补偿朱老伯资料复印、交通费等3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途代代公司支付了300元补偿款,却未能在约定日期履行“海南五日地接游”产品服务。8月3日,朱老伯向浦东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途代代公司赔偿旅游损失1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记者了解到,“团程网”于2011年4月上线,其主办方途代代公司则是在3月份成立。然而,法院立案后,开庭传票等被屡屡退回。“一开始我还能找到他们,去年6月再去就找不到人了,现在连电话都打不通。”朱老伯说。
【法院判决】
最后,浦东法院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并于2011年11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朱老伯提供了消费者申诉案件调解书、途代代公司的工商信息、网站商品明细摘要,途代代公司未作答辩。
法院认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朱老伯要求按海南游原价1000元予以赔偿,法院予以支持;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途代代公司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抗辩等诉讼权利,相应后果由其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