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蔓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乱象,如同变异的癌细胞,有着无限生长、转化和转移的能力,难以消灭。
8月5日,陕天然气和大康牧业不约而同发布整改公告,皆称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
陕天然气的问题在于,其在2011年4月22日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的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并认为该错误系工作人员的疏忽引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于同日向其出具了监管函。
而在2010年3月11日,陕天然气亦发布整改工作报告称,陕西证监管局于2009年12月8日对其出具了《监管关注函》,指出了陕天然气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信息披露违规违法现象层出不穷,更加凸显了上市公司治理缺陷的">A股市场顽疾。
查阅公开披露资料发现,上市才8个多月的大康牧业,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整改的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财务会计处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无疑折射了A股市场的“重灾区”一面。
“大康牧业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借此可以看穿A股市场的‘皇帝新装’。”一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说。
带病IPO
根据公告,湖南证监局于2011年5月16日—20日对大康牧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大康牧业在7月9日公告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湖南证监局责令大康牧业进行整改的包括4大类共20项问题,这对于上市才数月的大康牧业来说,显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4月23日,大康牧业与湖南溆浦县畜牧水产局签订租赁合同,种猪场年租金为37.9万元,公司于2010年5月份一次支付三年租金113.7万元,全部计入当期生产成本。
湖南证监局指出,此项成本费用未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成本配比原则等相关规定,将一次性预付的多期租赁费在支付当期及以后各期分摊处理,分别入各期成本费用,财务会计处理存在问题。
而此时,大康牧业的IPO申请尚未上会,其首发申请于2010年9月27日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
更有甚者,大康牧业的招股说明书对重大信息披露不全,公司募投的4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曾发生异地重建、政府承诺补偿等事项,招股书却未作为其他重要事项进行披露。
招股说明显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上半年,大康牧业净利润分别为2957万、3020万和1577万元,虽然销售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净利润基本上没有增长。
在招股说明书中,大康牧业计划发行2600万股新股,募集约2.2亿元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头规模的生态养猪小区和年加工40万头生猪的屠宰加工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4—36个月。
但上市前,大康牧业已经处于“贫血”状态,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银行借贷和自有资金对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投入9016万元,超出初始预计投资8110万元。
公开资料表明,截至2006年,大康牧业仍是湖南怀化市农行不良贷款客户的第六名。
湖南证监局此番对大康牧业进行的现场检查,还发现公司监事会会议表决、会议记录及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不够规范,《公司章程》有待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未细化和明确,部分制度条款不合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和合同执行存在缺陷等问题。
大康牧业样本:IPO瞒天过海 信披乱象纷呈
“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大康牧业是带病IPO,也就是说其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有问题。”一位投行人士指出。
不仅如此,在湖南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就有人举报大康牧业上市前的股权存在代持的“假股东”问题。
据媒体报道,湖南怀化市农业银行湖天支行前任行长胡思友已向金融系统和公安系统实名举报大康牧业“造假上市”。大康牧业改制后,唐嘉辉持有100万股,梁琴、向来清、周万铭分别持有40万股。
胡思友称,梁琴是代他持股;周万铭为时任怀化市证券办主任易图清的代理人;唐嘉辉为时任怀化市证券办具体操作大康牧业改制的经手人谌光成的代理人;向来清为时任怀化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张远铁之妻。
招股书显示,在2008年7月前,大康牧业通过多次增资等股权变动,梁琴持股量已达到104.42万股,持股比例为1.63%。2008年9月,梁琴将其持有的104.42万股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杨巧霞等五个自然人。
截至上市前,只有向来清持有64.42万股成为大康牧业第12大股东,梁琴、周万铭、唐嘉辉的股权均已悉数转让。但胡思友表示,梁琴等人将股权转让出去,根本没有经过胡思友、易图清和谌光成的同意,“签名都是伪造的”。
胡思友举报称,他出资2万元,至今应持有大康牧业321万股。
按照媒体报道,梁琴等人为这些官员代持的大康牧业股权,大康牧业董事长陈黎明已经确认属实,并承认梁琴等人将大康牧业股权转出,并非梁琴等人及其背后代持人完成签字,只不过胡思友等人所持股份“一分钱也没有出过”。
但蹊跷的是,根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该所审核并取得了股权转让方梁琴出具的《承诺书》,并进行了现场访谈或询证调查,取得了《调查笔录》及询证反馈。
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也是被中止上市并在二次上会被否的胜景山河的IPO经办律师事务所。
“即使不论原始股来源及代持是非,但大康牧业董事长陈黎明对伪造签名已经公开承认了,至少说明股权转让存在造假。”上述投行人士表示,“据此推测,大康牧业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如果深究下去,还有其他问题。”
此次突然曝出股权代持和股权转让签名伪造问题,应是大康牧业始料未及,但令人无法释疑的是,媒体公开报道此事至今已经10多天时间,大康牧业却未进行任何有关此事的澄清或说明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