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秦皇岛市政府最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
意见》,将实施多项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创业。 据悉,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初次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 受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自谋职业的收费优惠政策,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3540”人员(即女性35周岁以上、男性40周岁以上),2007年11月30日以后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 照或合伙经营的,可以申请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政策同时规定,凡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复员转业军人在社区创办经济实体的,每安置1人就业,从再就业资金中可获得一次性奖励2000元。
时间: 2024-07-29 08: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