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占领认为,360诉腾讯垄断案是3Q大战中三个案件之一,相比另外两起不正当竞争案件,这个案件由360主动发起,案由涉及反垄断,是三个案件中最难审理的一个案件。原因在于:
第一,反垄断法对于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及其滥用的认定都只做了比较原则的规定,尽管反垄断法颁布之后也陆续制定了一些配套规定,但总体而言,仍只是确立一些基本的方法和规则,操作上仍面临很多问题。
第二,这些规定大多针对传统领域,互联网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导致有些规则适用起来面临很多争议,比如基于价格的假定垄断者测试方法能否适用于免费的互联网产品,争议非常大。又比如,互联网行业具有很多产品具有双边市场的特点,怎么界定相关市场争议很大。
第三,无论界定相关市场,还是判断被告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都需要经济学分析作为支撑,加上案件本身又涉及到互联网行业多种业务形态,导致对这个案件的审理需要具备复合的知识背景。
第四,互联网领域反垄断司法经验及其欠缺,国外可供借鉴的案例及经验也不多,而大量问题又存在争议,极其考验最高法院的审判水平。
赵占领表示,这个案件二审结果的影响,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看:对于法律界而言,这个案件将成为一个经典案件,为法律界广泛关注和研究。通过最高法院的个案审理,解决互联网反垄断案件所面临的普遍问题,为今后其他法院审理互联网反垄断案件提供借鉴,也为完善反垄断相关立法提供经验。
“对于互联网行业而言,这个案件使得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法律意识空前提高,并且通过司法使得抽象的竞争规则更加明晰,对于互联网企业树立良性竞争意识、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赵占领说。
时间: 2024-10-11 02: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