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陶然通讯员/江中宣)昨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决被告黄毅忠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被扣押的100余万元人民币、一辆福克斯小车等非法所得将上缴国库。 据黄毅忠交代,他从小在江门读书,2005年辞去在印刷厂当学徒的工作后,便一直没有工作。2005年6月,他在网上看到深圳市某公司推广一个名为NPS的支付平台,就加盟成为推广业务员。在推广业务期间,他发现使用该支付平台的大都是成人网站,而且成人网站收入可观,就开始在家中经营成人网站。 2008年1月,黄毅忠与妻子结婚,两人均无业。其妻子证实,家里所有的经济支出均由黄毅忠支付。黄毅忠平时除了买菜、做饭,其余时间都在有3台电脑的书房里上网。2009年7月16日12时30分许,江门市公安局民警在蓬江区一小区内将有重大嫌疑的黄毅忠抓获,在其家中搜获大量色情光碟和3台涉案电脑。 经审理查明,2005年6月至2009年7月,黄毅忠先后共发展网络注册会员4354人(次),共获利美元23.5万多元、人民币172.467万多元。公毅忠在庭审中表示悔罪,并称其女儿只有几个月大,岳父身体伤残,他被抓获后全家人生活无以为继,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黄毅忠到案后能认罪悔罪,并配合侦查,积极退赃,可予酌情从轻处罚,但其非法复制、传播淫秽电影文件数量特别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最终做出上述判决。黄毅忠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没有
意见,但需要仔细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时间: 2024-08-26 05: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