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目前出租汽车所收取的1元燃油附加费将于下月15日到期,该费用是否继续收取,物价部门将在多方调研和征求
意见之后,于12月中上旬给出明确说法。 据了解,今年6月15日开始收取的南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应对油价不断上涨的临时收费措施,当时规定,收费时间为6个月,期满后根据油价进行相应调整。以93号汽油为参照标准,如油价6个月内持续高于4.66元/升,将按规定程序将燃油附加费并入出租车起步价,如6个月内回落到4.66元/升以下,则将取消燃油附加费。南京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说,近几个月来93号汽油的售价一直维持在每升4.83元,如到下月油价不降的话,按当初的预定方案应该将1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运价,但考虑到近来国际原油价格一直波动并呈下降趋势,所以也有可能继续保留燃油附加费这一临时收费项目,待油价稳定或国家有明确说法后决定该费种的去留。近期物价部门将对出租车运价进行调研和测算,在12月15日前予以明确。 (王烨) 来源:扬子晚报
时间: 2024-10-06 08: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