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在家待业的庞某婚后来京闯荡,因手头拮据,便冒充名校海归外籍华人,通过网聊的形式,以谈恋爱为名从多名女子处骗取钱财,短短四年内骗得86万元。近日,房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庞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长相帅气的“80后”庞某大学毕业后回到老家,在父母安排下结了婚,婚后不久便离开妻子来京闯荡。然而因找工作不如意,手头拮据的庞某于是想到利用自己出众的外貌骗取钱财。
2007年8月,庞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卫女士。庞某自称陈某某,并声称自己小时候父母因化工厂爆炸去世,由奶奶抚养长大,至今未婚。他还自称是复旦大学毕业,在国外留学,目前是瑞士籍华人,在北京金融街的外资银行工作等等。在网上聊天和见面过程中,庞某对卫女士大献殷勤,一副热烈追求的样子,而卫女士很快就对这个帅气小伙倾心不已。两人似乎“默契”地确定了恋爱关系。
2009年5月,庞某给卫女士发信息称,有一批货在上海港口需要交关税,向卫女士借2.5万元,并提供了自己的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卡号。卫女士当时并没有那么多钱,只汇过来8000元。第二天,庞某又联系卫女士帮忙找钱,卫女士当时有点警惕了,怕被骗就回绝了。之后,卫女士曾多次催庞某还钱,庞某总是推托,没过多久卫女士就再也联系不上庞某了。
2008年至2011年10月,庞某用同样的方法,先后从6名女子处骗得86万元。2011年10月2日,庞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庞某向公安机关坦白了自己的作案经过,庞某的家属也主动退赔部分赃款,希望得到被害人谅解,减轻庞某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私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庞某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其家属能退赔部分赃款,可酌予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庞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同时继续追缴庞某犯罪所得赃款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