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生效。新法的实施从法律上有效维护了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明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法》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这引起是否给外国企业带来不公平的热议。对此,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明确称:“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而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其目的是要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
对外国企业:不会带来不公平待遇
《网络安全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即日起,我国网络安全工作有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针对网络也有了更多法律约束。据了解,对于新法,曾有外国协会和机构建议推迟实施《网络安全法》,担心《网络安全法》会制造贸易壁垒、限制国外企业和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根据此前报道,2016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后,引发外媒热议。当时英国路透社报道称,中国美国商会主席吉莫曼发表声明,批评该法案“给在华运营的一些外国企业制造障碍”。
对此,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明确表示,新法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完全是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
“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其目的是要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而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网络安全法》还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来源于境外的非法信息的传播。这一要求是不是意味着要严格管控国外网站,限制信息跨境流动?
对此,负责人表示,现实世界中,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进入哪个国家就要遵从哪个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络空间也不例外,在中国境内网络上传播的信息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国坚持依法治网,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违法信息在境内传播,是国家网络空间主权的体现,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客观要求。我们支持信息跨境自由流动,但这要以不损害他国网络空间主权为条件,阻断违法信息进入本国网络空间与支持信息跨境自由流动不矛盾”。
对国内企业:不会妨碍网上言论自由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这是否会侵害个人隐私,妨碍网上言论自由?
针对这条规定,国家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有两点解释:1.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2.要求停止传输的是违法信息,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
“中国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在推进互联网发展,加强互联网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权和言论自由,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也强调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应该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个人的自由不应以损害他人的自由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任何人和机构都有义务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自觉维护网络安全”,相关负责人强调。
对个人:明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安全法》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
负责人解释称,《网络安全法》做出这样的规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落实法律要求,要把握以下几点:1.这是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提出的要求,而不是对所有网络运营者的要求。2.不是所有的数据,只限于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这里的重要数据是对国家而言,而不是针对企业和个人。3.对于确需出境的数据,法律作了制度上的安排,经过安全评估认为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出境。4. 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的,个人信息可以出境。特别要说明的是,拨打国际电话、发送国际电子邮件、通过互联网跨境购物以及其他个人主动行为,视为已经个人信息主体同意。
“《网络安全法》关于数据境内留存和出境评估的规定,不是要阻止数据跨境流动,更不是要限制国际贸易。当今数据跨境流动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前提,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必要条件,我们愿同各国就此问题开展交流合作,共同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跨境流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国家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成为全球关注议题
中国的互联网进程起步较晚。从1987年9月20日钱天白教授发出第一封E-mail,到1994年4月20日NCFG正式连入Internet,中国的互联网孕育而生;从一条网速仅64Kbps的网线发展到如今高达70Gbps的数据速率,中国的互联网变革也在突飞猛进。
20年来,互联网已经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处。但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同时,网络安全的威胁也愈发突出。近期,勒索病毒又在全球蔓延,有超过150个国家的30台电脑遭受到了攻击。据悉,此次勒索病毒中的攻击目标为Window10、路由器、浏览器甚至是手机,这意味着全球的网络都变得不安全,尤其是当攻击范围扩大到手机之后,更会让普通网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
当前,网络安全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议题,这些来自黑客的攻击也给全球网络安全敲响了警钟。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成为网络安全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法规,它不仅从法律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有效维护了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而且还有利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发挥互联网的巨大潜力。
据了解,《网络安全法》公布后,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法律要求抓紧研究起草相关制度文件,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办法、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等。其中,《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文件已经公开发布。国家标准化部门正抓紧组织制定《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国家标准。各项工作都在按计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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