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霍某开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在牛山审判厅过堂东莞时报记者 王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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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类似短信频繁“轰炸”手机用户。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我的个人信息,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知道?”
看了下面这个案例,你就不奇怪了!
昨日上午,靠“信息致富”的霍某开,作为东莞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第一人,在牛山审判庭受审。庭审中,霍某开对所犯罪行表示认罪,并希望获得法院轻判。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霍某开通过QQ购来的公民个人信息近6000万条。
男子网购近6千万条个人信息
如果你的手机曾收到过这样的短信:“本公司长期代理各种收债业务,有需要请致电……”这表示你的个人信息,被卖给了从事非法讨债行业的人。
公民的个人信息,是通过何种渠道进行扩散的?记者昨日通过庭审了解到,违法分子购买公民信息的途径相当简单,只要通过网站搜索即可联系到卖家。
犯罪嫌疑人霍某开,今年27岁,东莞中堂人,案发前就职于东莞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主要帮助企业和个人管理债权债务事宜。2012年1月开始,霍某开尝试在百度搜索“信息购买”,一个名叫“新浪顾问”的网友发帖称可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两人随即通过QQ联系上对方。
“我们通过QQ交流,他将个人信息压缩成数据包发给我,我再通过银行ATM机转账给他,一般按照数据包大小付费,100元到500元不等。”霍某开辩称,购买的信息并不是用于讨债,是为了了解企业情况,提供管理服务。
公诉机关指控称,霍某开购买的数千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包括5800万条广东省神州行及动感地带用户的信息、46万条东莞市移动用户的信息、25万条东莞市联通用户的信息、40万条东莞市车主的信息等。霍某开将购得的信息存储在办公室内的2部电脑、3个U盘及1个移动硬盘内,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检察机关建议给予1至2年刑期
昨日的庭审中,霍某开对自己的罪行表示认罪,希望获得法官轻判。
在作最后的自我辩述时,他说:“我购买了信息后,并没有获得任何盈利,当时也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希望法官给予缓刑。”
霍某开的辩护律师亦为其做有罪辩护,并提出霍某开没有将所购买的信息进行传播,没有给公民带来实际损害,且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在2009年新增的罪名,霍某开仅上过初中,文化层次较低,不知其行为触犯了法律,适用于缓刑。
公诉人则建议给予霍某开处以有期徒刑。“霍某开购买的个人信息数量大,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不适用于缓刑,并建议给予1至2年有期徒刑。”
对于量刑建议,霍某开当庭表示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