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推进“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实体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全区已有7个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和85个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室挂牌。这将有助于及时化解劳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街道”。
针对龙岗区劳资纠纷案件数量庞大,员工诉求呈多样化复杂化的形势,龙岗区人力资源局一直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社会、员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区、街、社区、企业“四级”调处网络,大力推进龙岗区“四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实体化建设。自去年成立龙岗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后,该局积极在各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并在有工业企业的社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在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目前,龙岗区已有7个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85个社区劳动争议调解室挂牌,另外共有1791家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初步建立了一个架构完善、职责清晰的“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架构。
同时,为规范企业行为,该局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管理规定》,作为指导龙岗区企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完善相关配套,优化">工作流程,印制了1万本《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手册》和8000套劳动争议调解文书供各级调解组织使用,建立起“申请调解协议报告”一套完整的调解流程,为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引。
时间: 2024-09-20 13: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