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创新进程不断加快,金融稳定工作外延也在不断拓宽,搭建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已经成为做好区域金融稳定工作的重要课题。
据了解,人行山东滨州市中心支行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职责明确、信息共享”的总体思路,从完善制度框架、细化职责分工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涵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内部科室的多层次、立体化金融稳定工作协调网络,形成了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工作合力。
借力实现联席会议“县域全覆盖”
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稳定工作面临涉及领域越来越广、牵扯部门越来越多的复杂局面,基层央行在履职过程中倍感“力不从心”。
“借力是履职的有效手段,发力是基层央行的法定职责。借力发力才能"四两拨千斤",有效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金融稳定工作局面。”这是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李庶泳对协调机制建设的工作思路。
据介绍,该行将自身定位为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推动者,充分发挥地方党政的行政资源优势,将工作重点“下沉”到县域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建设上来。积极推动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滨州市金融稳定协调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市县两级建立了涵盖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公安局、宣传部等部门的金融稳定联席会议,确定定期交流和监测信息共享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县域全覆盖”,将金融稳定“防火墙”首次延伸到了县域。
发力延伸金融风险监测“触角”
遍布城市乡村的金融服务网络是发现和识别金融风险隐患的前沿阵地。传播速度迅速的金融风险一旦发生,能不能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是基层央行稳妥处置金融风险的关键所在。
为增强金融风险监测有效性,该行以规范重大事项报告为发力点,制定出台了《金融稳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实施办法》,从规范报送要求、明确报送内容、明晰报送程序入手,有效解决“为何报、报什么、怎么报”等问题。同时,建立市县两级人行分层监管、金融机构自主比对的重大事项标准化管理体系,畅通了基层央行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渠道。
他们还采取了日常考核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有效防止了重大事项漏报迟报。今年以来,全市各金融机构共报送涉及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报告95件,成为获取金融运行“一线情报”的重要载体。
聚力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绝不能局限于哪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必须举全行之力、集全行之智,齐心协力提升金融风险处置能力。”人行滨州市中心支行主持工作的副行长韩伟表示。
据介绍,由于职责分工不同,金融机构报送的金融风险信息散布于支付结算、反洗钱、国际收支等多个内部科室的多个岗位。且与金融稳定工作人员相比,这些岗位工作人员对于此类风险信息无疑更具专业优势。为整合风险监测资源,该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金融稳定内部协作沟通制度》,将各部门专业优势与信息资源有机结合,细化了部门监测重点,进一步强化内部协同效果。至此,该行已经初步建立起横向为政府部门参与的金融稳定联席会议,纵向为全市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内部科室沟通制度的“立体协调网络”。
“立体网络”来源于实践创新,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此基础上,该行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加入了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涉及融资业务的机构及其监管或主管部门。协调体系层次更加清晰、分工更加明确、运转更加流畅,已经成为共享风险信息和商讨处置对策的有效载体,为高效协作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