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P2P下载,建立在互联网最本真的理念P2P之上。所谓P2P,Person to Person,最好的解释就是大仲马《三个火枪手》中著名的那句话:One for All,All for One(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互联网不是诞生于服务器对客户端架构的,而是客户端对客户端。美国人当时非常担心苏联如果击溃了中央情报系统,整个军事系统该如何办。后来他们想出来让每个支点上的情报系统在必要的时刻可以成为中央情报中心的架构,即我们今天所谓的网络:network。解决群龙无首的最好方案就是让所有的龙都有个首,这是互联网的本义。
但互联网之后的道路,却是开始向服务器对客户端的架构发展。一台中心服务器提供信息,诸多客户端环绕四周。下载这个应用同样如此:服务器上存在一个 100M的文件(也许是一个游戏?),所有的客户端(用户电脑)都和这台服务器以某种协议(http或者ftp)相连,获取该服务器上的一个拷贝。在这种模式下,我们可以视下载为一次拷贝过程。
如果只有10台客户端电脑,这种下载问题是不大的。但如果是一个极热门的文件,有10万台客户端电脑连了上来,可以想见对服务器以及带宽构成了多大的压力。所以,在P2P下载出现之前,下载的人越多,自然下载的速度就越慢。这个道理很普通,人人明白。
Here comes the P2P!
这是一种全新的传输协议。同前面的下载模式不同(需要高性能服务器和高带宽资源),这种传输协议使得信息发布者利用普通的客户端电脑就能迅速有效地把发布的资源传向其他的使用者(术语叫peer,所以p2p下载又称为peer to peer)。
信息发布者制作一个很小的文件,这个文件通常被叫做“种子”(torrent)。种子文件里提供数据分块和校验信息以及tracker服务器地址等内容。数据分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我们假设那个100M的文件被分成100块,每个块的大小为1M,那么下载者B从发布者A那里每下载完1M,就同时进行了1M的上传供下载者C下载。在这样一个模式下,我们可以看到,任何一个下载者都有可能成为其他下载者的上传者,而任何一个上传者也同样拥有下载的权利。更进一步的是,在网络中弥漫的不是100M的文件,而是1M的块状文件。所以,P2P下载有“下载者越多下载速度越快”的美誉。
除了上述BT下载流派外,P2P下载还催生了一个叫“Napster”的mp3共享工具。不过,Napster利用它自己的中心服务器来把两个点连接起来从而造成了它的致命弱点:最后被判侵犯版权而彻底没落。但之后的电驴(也有叫电骡的)则跨越了这个技术上的缺陷,电驴有无数个这样的服务器——即客户端电脑。这样的充当服务器的用户们仅需要运行一个小小的程序并共享出他们几KB的因特网连接,就可以为成百上千甚至更多的其它用户服务。
和BT不同的是,电驴会对使用者按照上传下载比率以及登陆顺序进行综合排序进行资源交换。有一些人使用电驴的变种:不上传仅下载,被称为”吸血骡“。
网上有传言,使用BT下载会损伤自己的硬盘,而使用电驴则不会。这个传言事实上没有被最后证实,但有理由相信很多人深信不疑:毕竟使用BT的时候,硬盘转动的声音会极响。
我始终认为P2P下载是某种意义上的互联网本真精神的回归:所有的客户端电脑都是服务器。但这个下载模式遭到如下两个方面的攻击:
一、盗版问题。传统行业,特别是唱片行业,对P2P下载的攻击尤甚。因为如果我有一张唱片,通过P2P方式的发布出去,显然再掏钱购买的人就少了。但法学教授莱斯格争辩说,在现实生活中,将唱片借给朋友也是很常见的事情。我不禁想起,当年电影电视工业深怕录像机造成大量节目私自刻录而硬是将这项技术尘封近百年的历史,到头来,它们发现,录像机是催生了他们的衍生产品:可以出售录像带了。到了今天,DVD可是一项大买卖。
二、网路问题。电信基础服务商从来没停止过对BT传输对网速带来负担的抱怨。据说,BT传输已经占到网上所有数据传输的70%以上。电信服务商想尽了办法来封杀BT,但后者也在不断完善自己的技术躲避(不是改良)服务商的封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