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男子利用计算机木马程序,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一旦发现对方通过网络游戏赌博,就故意找上对方,在远程监控对方屏幕看底牌的前提下,赚“银子”(网络虚拟币)获利。
前天,温州市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6名涉案男子一审全部获刑。这也是温州地区首次判决类似案件。
300元买来木马程序想生财
王A,男,34岁,吉林省辽源市人。
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却是一伙“黑客”的老大。
案发前,王A一直无业。
东北老乡“胖子” 传授王A如何使用木马程序。王A心动了,花300元买了一个。
一个木马程序能控制三四十台计算机,这些被控制的计算机在“业内”被称为“肉鸡”。王A可以在自己的计算机上,通过运行两个软件,了解“肉鸡”的信息,包括对方的网银账号和密码。
看着对方底牌赚“银子”
去年3月到5月,王A先是伙同弟弟王B(男,30岁)和老乡崔某(男,27岁),到舟山“试运行”木马程序。
崔某和王B到舟山当地的网吧种木马,一共控制了20多台“肉鸡”。
之后,3人通过各自的笔记本电脑,监控“肉鸡”,发现有人玩网络赌博游戏,他们就根据对方屏幕上显示的游戏名、游戏房间号和桌号等,故意找到对方,一起玩牌。
有了木马程序,他们是逢赌必赢。短短两个月,王A等人赢了很多“银子”,出售后获利8000多元。
尝到“甜头”后,今年年初,王A带着崔某和穆某(男,25岁)等4人,开车来到温州,并召来老乡赵某(男,26岁)入伙。
3月初,王A等人再次得手获利。就在这伙人准备放手大干之时,温州警方盯上了他们,很快将王A等5人抓获归案。
“玩游戏”后果很严重
王A进了看守所,得知这类案件性质严重。
尚在老家的王B获悉后,在今年3月至6月,多次修改了王A等人的木马程序账号和密码,企图阻止警方继续调查。但王B止不住贪念,他又以相同手段,侵入了30多台计算机。今年6月,警方上门找到王B时,他还正在玩网络赌博游戏。
庭审中,王A等6名“黑客”,都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王A等6人的行为,都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判决王A等人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到9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通讯员 鹿轩 本报记者 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