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
我昨天完成了一个网页设计,人家不要,呵呵,自己却不舍得丢掉。文字多了些,显得比较乱,否则应该还算清爽大气的设计吧(网页在http://www.lizus.com/test/20070324/)。对方说要有动的东西,要图形做的文字。没错,企业做网站都有这样的要求,一个大的动画通栏banner,一条很酷的会动的图形导航,图形包装的所有栏目标题,JS处理的滚动友情链接....够了,我不知道这些有什么用。我承认,网页需要漂亮,如果是完成稿,我还会再考虑在图片位置上适当的加些动画效果,以使其显得漂亮一些。可是要我像那些企业网站一样的做法,我于心不忍。网站做了干什么?如果仅仅是摆设,那太不值了,说实话,关了电脑你什么也看不到,有摆设效果吗?
我觉得网页设计制作有三层功夫,首先是机器可读性,然后是对人的可读性,最后才是设计美观。机器可读性有两方面,一个是搜索引擎可读性,一个是浏览器可读性。其中搜索引擎可读性尤为重要,假如百度不明白你网页的意思,他是不会推荐给其他人来浏览的,而搜索引擎不认识图片,需要重点考虑的是页面代码的简洁,结构清晰及SEO页面内优化。浏览器的可读性表现得不太明显,毕竟国内基本上是IE的天下,你只要让IE能明白就OK了,不过如果你不希望放弃哪怕是一笔生意的话,考虑到使用其他浏览器的人的感受就显得比较重要了。一般来说现在的网页设计应该要考虑到IE5.X,IE6.0,IE7,Firefox2.X,Opera9+这些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对人的可读性方面主要表现在页面排版,字体,颜色,大小等,这方面考虑深了就涉及到了美观方面了。
为什么我认为网页设计制作的三层功夫顺序应该这样排?因为网页首先其实是给电脑看的。浏览器不懂你的网页,他就无法正常表现给你看。搜索引擎不懂你的网页他就无法帮你宣传。这样你应该明白了吧。假如你觉得这一切都不重要,你所要的就是一张看上去漂亮的网页,其他都无所谓,我建议找个名画家画出一张来带着,既有面子,又可以随身携带,说不定几十年之后还能升值呢。而于网站,假如你不在乎电脑的感受,只怕他也不会帮你什么忙了。